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當時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已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據當時西藏的實際情況,決定和平解放西藏。於是,黨中央通知當時的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到北京來商談西藏和平解放的事宜。但當時西藏地方政府的攝政阿旺松饒在外國敵對勢力的慫恿和支持下,不顧國家和民族的利益,拒絕和平談判,並在西藏昌都一線駐紮地方軍主力,想以武力對抗中央政府。在如此嚴峻的形勢下,黨中央經過認真研究,最終不得不於1950年10月派解放軍入藏,並率先解放了昌都。
昌都解放後,中央政府再次以高度的熱情和極大的誠意,敦促西藏地方政權到北京來談判。進行和談的英明決策,受到西藏進步人士和愛國力量的支持。阿沛阿旺晉美等愛國上層人士均強力主張和談,親政的十四世達賴喇嘛終於接受了中央關於和平談判的意見。 1951年2月,達賴喇嘛指派阿沛阿旺晉美為全權代表,帶著索安旺堆、土丹旦達、土登列門和登增頓珠四人到北京和中央人民政府談判。同年5月,中央和西藏地方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問題達成協議,並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和平解放西藏協議的簽訂,受到西藏人民的熱烈歡迎。同年9月,西藏地方政府召開官員和三大寺代表大會,討論協議問題。最後,政治、經濟等方面的發展大有裨益應當遵照執行。隨後,達賴喇嘛致電毛澤東主席,表示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擁護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並願意在毛主席和黨中央的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家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班禪和地方政府也紛紛發表聲明,支持協議的簽訂。 1951年10月26日,中國人們解放軍順利進駐拉薩。
西藏解放後,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進步愛國人士開始全面貫徹執行協議,達賴和班禪還到北京參加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達賴喇嘛在會上表示,要在中央人民政府的英明領導下,在各族人民團結的基礎上,使西藏獲得繁榮發展。在此次會議上,達賴喇嘛還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班禪額爾德尼則當選為全國2常務委員會委員。 1956年4月,達賴喇嘛出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委員。
也就是這一年,達賴喇嘛到印度參加釋迦牟尼誕辰的紀念活動。他到達印度後,立刻被內外反動勢力包圍。他們紛紛引誘達賴喇嘛留在印度,謀劃西藏獨立活動,達賴喇嘛和隨行部分官員的思想馬上出現了動搖。對此,中央政府和解放軍早已作好充分準備,西藏地方政府也制定了與反動分子進行政治鬥爭的措施。
在這危急時刻,黨中央和毛主席做出決策,宣告暫時不在西藏進行民主改革,給予西藏地方政府充分考慮的時間,待時機成熟再進行穩妥的改革。週總理在訪問印度時,向達賴喇嘛傳達了中央的決策,並針對其想滯留在印度進行獨立活動的思想嚴正指出,任何危害國家獨立、分裂西藏的活動都是不可能實現的。此舉 收到了明顯的效果,達賴喇嘛的立場頓時發生轉變,並於1957年返回拉薩。
儘管如此,一直到220世紀50年代末,達賴破壞西藏和平的活動始終都沒有停止,並先後指示親信在昌都、丁青等地策動武裝叛亂,甚至在山南成立叛亂武裝衛教軍,建立叛亂根據地,破壞國家的公路運輸,包圍和攻打自治區衝杯委員會在這些地區的機關。 1959年3月,達賴終於撕毀協議,在拉薩發動大規模武裝叛亂,打死打傷我駐藏解放軍和國家工作人員,走上叛國的道路。 3月17日夜晚,武裝叛亂失敗,達賴帶人倉皇逃離拉薩,越境抵達印度,在印度繼續從事分裂國家、策動西藏獨立的活動。
改革之前,西藏處於政教合一的僧侶和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社會。作為統治階級的農奴主、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等極少數人,卻佔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及大部分牲畜。而佔西藏人口絕大多數的農奴,卻沒有土地、財產和人身自由。不僅如此,農奴還作為農奴主的私有財產,被隨意進行買賣、轉讓、贈送和交換。農奴成年累月地辛苦勞動,卻連基本的溫飽都得不到保障,還經常靠借高利貸糊口。
當時西藏地方統治者制定的法律維護者森嚴的等級制度,在法典中明確規定人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比如:上等的人,如王子和大活佛等人,他們的命價是和屍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農奴的命價只是一根草繩。在農奴制社會,廣大農奴受到嚴重壓迫和剝削,也曾進行過反抗,例如採取請願、逃亡、抗租、抗差,甚至採取武裝鬥爭等形式爭取自己的人身權利,卻都遭到了失敗,不得不接受剜目、斷手、跺腳、抽筋、投水等極為野蠻殘酷的刑罰。
叛亂平息後,黨中央順應西藏人民的要求,在西藏進行民主改革,廢除封建農奴制度,使農奴們得以翻身解放,獲得人身自由權利。中央政府還把農奴主佔有的糧食、耕地等生活資料無償的分給無地的農奴,使他們破天荒的有了自己的財產。
在舊西藏,地方政府實行的是政教合一的封建政權,達賴喇嘛既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首領之一,又是地方政府的首腦。在地方行政機構中也設有僧官,並且寺院想、在處理政治事務上享有特殊的權力。在進行民主改革時,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被取消,改為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治體制。西藏人民成為國家和政府的主人,享有法律賦予的一切權利。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種族、民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和財產,都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在拉薩召開,參加大會的代表多是以前的農奴。在此次會議上,西藏自治區政府正式宣布成立,會議還選舉阿沛阿旺晉美為西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
西藏自治區宣告正式成立後,為了西藏人民能夠更好地行使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的權利,國家在自治區培養了大批藏族幹部,並派許多藏族幹部到內地進行學習和鍛煉。在西藏自治區各級政府部門中,領導職務大多由藏族幹部擔任,而且在舊西藏處於社會最底層的婦女也開始走向領導崗位。
在司法方面,西藏長期實行封建農奴制,嚴重地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導致西藏的經濟非常落後。比如農業生產方式,還停留在使用二牛抬槓木犁耕地的水平,有的地方甚至保持著刀耕火種的原始耕作方式,糧食畝產量僅為80公斤。而且由於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太弱,田裡經常顆粒無收,牲畜大批死亡,牲畜的品種也已老化。當時西藏的民族手工業也非常落後,基本上沒有現代工業。
實施民主改革後,廣大農牧民的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中央政府不僅制定了一系列發展農牧業的方針和政策,還從財力、物力上給予大力扶持。內地的兄弟省市也給予了大力支持,不僅調撥了許多援藏物資,一大批內地知識分子和乾部學生也響應黨中央的號召——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紛紛來到西藏。此後,西藏的農牧業水平明顯提高,1966年糧食總產量就由原來的1.8億公斤增加到3億多公斤,牧畜從955萬頭髮展到1800萬頭。 20世紀80年代中央政府還對西藏的農牧民實行免收農牧稅制度,並對農牧業提供免息貸款。同時,大力發展農田和草場基本建設,興修水利,鼓勵發展家庭副業,恢復原來的集市貿易。解放前,西藏沒有農業機械和化肥,解放後內地紛紛向西藏支持化肥和機械,並提供了優質的良種和牲畜。所有這些都極大地促進了先進生產工具和科學技術在西藏農業中的應用,促使糧食產量大幅增長,平均畝產達到220多公斤。
以前,西藏沒有現代工業。民主改革後,在中央和內地的支持下,西藏逐步建立了由建築、電力、汽車修理、森工、制革、硼砂、煤炭等企業組成的工業體系,民族手工業也獲得快速發展。
過去,西藏的能源供應非常匱乏。為了改變這種狀況,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拉薩修建了電站,並投資建成了地熱發電站。為了解決西藏燃料運輸的困難,國家撥款修建了全長1000多公里的從青海省格爾木到拉薩的成品油運輸管道,逐步解決了西藏的能源供應問題。